首页 / 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

表格

审议状况缩写:

A:批准;AQ:限制性批准;LA:未批准;V:公司自愿撤消上市申请;AR:批准换证。

*只有当管理当局要求时,未经医学证实的报告才需以行列表和/或摘要表格的形式作为PSUR的附录提供。

**只有当管理当局要求时,行列表才需作为PSUR的附录提供。

S:严重;L:已登记的;A:与药物有关(由研究者或申办者判断);NS:非严重的;U:未登记的。

在脚注中(或其他位置)标出表中各项的病例数,(例如X-自发性报告的/管理机构,Y-临床研究,Z-文献报道的病例)。

△本表只是多种不同数据表达形式中的一个样表,具体方式由MAH斟酌决定(例如严重和非严重的ADR列在同一表中或分别单独列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