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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实施计划的制定

  一种新药一旦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行临床试验,即应着手制定实施计划。临床试验主要是由三个方面,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者和研究者共同参与的一个过程,三个方面在临床试验中职责不同,但必须各尽其职,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临床试验的实施既是三个方面的任务,实施计划也应由三个方面分别制定。

3.1.1申办者方面

  申办者应是发起新药研究的主动方面,一经取得临床试验的批准后,就在人员组织、物质财务、试验进度方面做出计划。

 (l)人员组织
   ①选定合适的研究者,也就是该临床试验的主要研究机构和研究者。这是临床试验获得成功的重要条件。按目前我国的状况,研究机构要从现已批准的临床研究基地中进行挑选。研究机构应是医疗学术水平较高,技术人员阵容较强,设备条件较好的医院。要了解临床研究基地中有否与研究药物可能临床应用相关的专业组,进而了解各专业组中有否合适的临床专家足以担任主要研究者,主要研究者应是熟悉临床药理的临床专家,有过新药临床试验的经验,并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组织协调能力,不仅可以带动本单位的工作,还可以领导其他单位研究者一起实施临床试验。对需要进行I期临床试验的项目,还要了解有否临床药理实验室,实验室是否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来完成任务,按现行规定,申办者有权提名研究机构和研究者。决定提名之前,申办者要指派专门人员(一般应是医学部的负责人)来进行调查研究,与可能的主要研究者进行必要的联系,了解实际情况,探索委托的可能性。由于有些著名单位的任务可能较多,要避免过度集中而影响临床试验的进度和质量。正因为上述原因,研究机构的决定尚须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然后在批件上指明。为了在临床试验批准后能及时实施,选定研究者的工作可在申报临床试验的同时进行。
   ②指定人员制订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方案是临床试验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该由申办者提出,经过研究者讨论协商后定案。这一任务一般是由医学部的人员来完成,最好也要有医学统计专业人员参加。纳入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根据试验的性质用统计学原则计算得出,同时符合法规的要求。
   ③指定人员担任临床试验的监查员,作为申办者与研究者间的联系人,协助申办者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监查员必须经过培训。
   ④指定人员准备研究者手册,其中应包括试验用药品的理化、药学、处方特征、临床前(药理、毒理)和已有的临床(药理、药代动力学、安全性、疗效)信息,提供研究者了解所研究的药品,以便在临床试验中适当掌握。
   ⑤指定人员负责药品,包括安慰剂或对照药的供应和回收。
   ⑥指定人员担任稽查员,作为内部稽查,代表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质量进行检查,保证质量可靠。
   ⑦指定人员负责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接收、转报和上报。
   ⑧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临床试验中的编码、代码,以及必要时的解码(包括盲法中的揭盲)。
   ⑨指定人员负责临床试验中产生的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处理,以及统计分析。此工作最好由医学统计专门人员担任。

 (2)物质财务
   ①按照方案要求准备病例报告表。
   ②按照方案要求制备临床试验中所用的药品,包括试验药品、安慰剂和对照药。如试验采取设盲,应以设盲的要求进行编码和贴标签。
   ③按照方案中的项目计划和准备财务支出。

3.1.2研究者方面

  研究者在接到临床试验任务书后,应做出以下计划。
   ①试验的组织工作在不少临床试验中,申办者首先选定主要研究者,即常说的牵头单位和牵头人,至于合作单位(其他参试单位),常由主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协商,或由研究者建议,然后决定上报批准。这样做的好处是各参加单位间容易合作,但前提是合作单位必须符合承担临床试验的条件。
   ②人员组织在研究单位内,研究者要指定合适的人员来执行临床试验。大多数情况下,医疗单位中参加试验的人员不是专职或脱产的,研究者在通盘考虑医疗、教学和其他任务时,让一部分人员兼任或在必要时短期阶段性脱产担任试验任务。根据试验的需要,选定的人员要包括不同的分工,有医师、护土、技师、药师,并确定其人数。最好选择经过临床药理培训或有过临床试验经验的人员。人员的最重要素质条件是做事严格,认真负责。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者比较忙,在范围较大的临床试验中,可以选一位比较年高的医师作为其助手协助日常工作,但试验的主要责任和任务仍应由主要研究者亲自去做。
   ③人员培训一般来说,研究者应对参加人员进行研究方案和GCP的培训,使所有人员对研究的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从而可以按统一的标准执行。有些试验中要采用特殊的检查方法和技术,则还需进行这一方面的培训。
   ④受试者的召集临床试验中的受试者包括I期试验中的健康志愿者和II、II中的病人,这些对象都有一定的健康与疾病的要求,因此,要制订计划,选择进行筛选的人群。国外有采取广告征召受试者的办法,但在国内尚无先例。有时病种较少的受试者寻找比较困难,则需安排专人负责,以达到在一定时间限度内获得足够的受试者,满足试验的要求。
   ⑤工作条件的准备临床试验中采用的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查,必须达到及时可用与质量可控。所用主要仪器设备有定期检测、操作有规程。
   临床试验通常以召开研究者会议作为启动,随后进人试验的实际阶段。试验中的关键问题是质量与进度。研究者通过对下属人员工作的检查、与监查员的联系了解工作的质量与进度。检查可以采取抽查和定期或不定期方式。
   对历时较长的试验,常在试验期间举行一次或多次研究者会议,以交流经验,商讨解决遇到的问题。例如,在开始阶段,通常内容是交流召集受试者的经验,促进入选速度;在治疗一段时间后,会议多讨论是否有方案修改的需要及如何克服执行中的困难;在试验中,还常召开会议研究安全性数据资料,考虑是否需要中止试验,或按达到终点病例数考虑提前完成试验或需扩大试验。多数试验举行一次中期会议。
   在试验基本完成时,进行一次总结会议,汇总试验的主要结果,取得统一的意见,为写出总结报告作准备,也总结进行临床试验的经验与教训。

3.1.3管理部门方面

  管理部门主要是批准和监督临床试验的执行。试验之前,管理部门审阅方案及研究单位是否合格;试验开始并进行到一定阶段后,管理部门可以派出人员进行稽查,以了解试验是否按方案和GCP执行。
   上述三方面结合在一起,根据试验方案,可以将应做的各项工作按时间排成一张计划进度表,既可以统一行动,也便于检查。计划进度表可按试验进行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