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申办者及研究者应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系统确保试验遵循研究方案和管理法规,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确保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完整可信。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主要通过制定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确保临床试验自始至终遵循SOP的操作规程。质量保证主要通过独立于临床试验部门的质量保证部门实施,稽查员应按照SOP进行系统检查,起到了解、反馈指导、评价和确认的作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视察,对临床试验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这对我国GCP的实施和保证临床试验质量是至关重要的(见本章1.1)。
9.1临床试验质量控制
9.1.1SOP是为有效地实施和完成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操作规程
随着药品监督管理法规日臻完善并趋于国际标准化,人用药品注册方法的不断规范和统一,人类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临床试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按GCP标准完成临床试验的经验和教训使所有临床试验的参与者认识到,临床试验的质量是临床试验是否能达到试验设计目的的关键。也认识到制定和执行严谨、详细和可行的SOP,监查员按照SOP监查试验全过程,是统一操作规程、达到统一标准的有效方法。
临床试验过程的每项工作都应根据GCP、有关法规及管理规定、工作职责、该工作的技术规范和该试验方案的要求制定这一工作的标准操作规程。例如,试验方案设计的SOP,知情同意书准备的SOP,伦理委员会(EC)申报和审批的SOP,研究者手册准备的SOP,研究者的选择和访问的SOP,临床试验程序的SOP,实验室SOP,实验室质控SOP,药品管理SOP,不良事件记录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SOP,数据处理和检查的SOP,数据统计与检查的SOP,研究档案保存和管理的SOP,研究报告撰写的SOP,等。
SOP应是可操作的,有详细的操作步骤以便遵从。临床试验前应对所有参试人员进行相关的SOP的培训,并在试验开始阶段认真监查SOP的执行,在执行中应对SOP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的检查,对确认不适用的SOP进行修改或补充。
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研究单位应根据GCP、有关法规及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制定常规的SOP,其中包括所有常规要素的SOP,在临床试验准备时再按照临床验方案和试验的特殊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制定特定的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CSOP)。SOP应定期进行复查,至少每年复查1次,对过时或不适用的SOP进行更新或修改。
9.1.2CSOP实例
为了具体了解如何制定CSOP,下面提供一个常规的选择研究者的CSOP作为参考。
(1)总述
研究者的工作是通过临床研究取得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试验。临床试验数据的质量是新药申请能否成功的关键。因此,研究者的选择是临床研究准备过程中极其重要的部分。
选择研究者的过程,包括提出预选研究者名单,直至与所确定的研究者及所在研究单位签定协议的过程。这一过程起始于临床研究计划设定的初期。
(2)一般原则
选择研究者的首要依据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提名或建议,或者由申办者及CRO公司项目经理、监查员来提出可能的研究者名单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通常有以下几方面的资料可以参考。
?曾与申办者、CRO公司合作过研究项目的研究者。
?来自药政管理部门的建议。
?参考临床研究单位名单。
?参考专业论著或文章。
?参考学术会议摘要。
?参考专家库。
如果是多中心研究,则需要首先确定主要研究者,主要研究者是试验获得成功的关键。其所在的研究单位必须是SDA批准的药品临床研究单位。主要研究者应是熟悉临床药理的临床专家,有药品临床试验的经验,具有一定的权威和专业影响力,可协调和组织其他单位共同实施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一旦确定,即与申办者或CRO项目经理共同讨论和确定其他参试医院和研究者。根据以往的经验和资料提名,最初联系研究者的医院数量应超过实际需要的数量,大约是试验所需数量的120%。
所有申办者、CRO公司、研究者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通讯,包括国内和国际联系,都必须记录保存。记录应包括申办者、药物名称、适应症、研究者姓名(或医院编号)和方案编号。所有的联系,包括电话联系,必须书面记录、签字,将复印件分送给有关人员和部门。
研究者的具体负责人员,应首先全面了解试验药品情况,包括其作用机制,动物毒理试验数据,药理、药效反应,已有的临床疗效、安全性数据以及该试验药物适应症的情况。
(3)工作程序
1)该试验的项目经理、临床研究助理一经确定后,首先熟悉研究资料,必要时,做出研究综述。
2)选择主要研究者。申办者、CRO均可提名,或与药政管理部门商定。选择其他合作单位和研究者,通常由主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协商,列出名单。
3)申办者对研究者的资格和/或临床背景需确认和认可,即必须符合方案的要求并具备进行该研究的能力。
4)拟定对实验室或方案需要的重点检查科室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5)按照试验要求120%的研究者数量,准备文件袋。在每一文件袋中准备保密协议和书面文件,其中包括:方案草案、研究者手册、研究计划、知情同意书样本、研究者责任书和与伦理委员会有关的文件。
6)与名单中的研究者电话联系,了解通讯地址、预约拜访时间。
7)拜访研究者,介绍研究的情况,明确其参加试验的意向。
8)在进入具体讨论方案、药品、设备或方法前首先获得研究者的履历表和签署的保密协议。
9)如果研究者有意参与试验,可提供给他或她研究文件袋。
10)与研究者讨论方案以保证其了解研究计划和要求,以及受试者人数。记录研究者对方案所提的问题,进行讨论。
11)与研究者讨论知情同意书及研究者责任书的细则,明确其对责任的遵守性,包括使用知情同意书。记录研究者对知情同意书所提的问题并讨论。
12)要求研究者提供研究费用的详细预算。
13)每次访问研究者后填写研究者考察记录报告(可能需要对研究者进行两次或更多次访问)。
14)接收、查看和认可研究者所有关于预算和所有其他通信的回执。
15)咨询项目经理和申办者,决定最适合的研究者。
16)按照CSOP中研究前访问步骤准备并进行研究前访视。在选择访问医院时,应优先考虑邻近的医院。
17)询问研究者或研究助理是否接受过SDA的视察。如有,问清视察日期,视察记录和/或信件。
18)拜访研究者所在医院管理部门,获得其对研究者参加试验的批准的书面证明。
19)根据收集的资料、实地访问和有关预算,与主要研究者、申办者和项目经理共同讨论确定研究者。
20)按规定准备协议书,与医院和研究者签约。
21)书面通知未入选的研究者最终情况,并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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