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乳腺癌患者保乳术后可不放疗

发布时间:2013-04-09 浏览次数:726次 来源: 作者:
      美国学者Hughes报告的一项临床研究显示,≥70岁的乳腺癌患者保乳术后可不行放疗。(摘要号507)
      多项随机研究证实,作为大多数Ⅰ期和Ⅱ期乳腺癌患者的初始治疗,全乳切除术加腋窝淋巴结清扫相对于采用肿块切除、腋窝淋巴结清扫加全乳放疗的保乳治疗是一样的。因此,目前推荐对于保乳术后的患者,应行全乳放疗。
      早在2004年,Hughes等发表了一项关于雌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的Ⅰ期临床研究,诊断时年龄≥70岁的患者被随机分组接受肿块切除+全乳放疗或单纯肿块切除术,两组患者均接受他莫昔芬(TAM)治疗5年。肿块切除+全乳放疗+TAM组的局部复发率为1%,肿块切除+TAM组的局部复发率为4%。两组在总生存(OS)率、无疾病生存(DFS)率或因局部复发需要全乳切除方面没有显著性差异。2006年在圣安东尼奥乳腺癌大会上公布了随访8.2年的结果,得到相似的结论。
      在本次大会上,该研究随访10.5年的结果显示,肿块切除+全乳放疗+ TAM组的局部复发率为2%,肿块切除+ TAM组的局部复发率为9%。行全乳放疗的患者,同侧乳腺复发风险下降6%,但两组在OS率、DFS率或因局部复发需要全乳切除方面仍没有显著性差异。随访至10年时,43%的患者已死亡,但仅7%是乳腺癌相关死亡。鉴于乳腺癌相关死亡发生率低,且两组无显著差异,推荐对于腋窝淋巴结阴性、雌激素受体阳性、诊断时年龄≥70岁的乳腺癌患者,保乳术后可不考虑行全乳放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