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要点:
·双磷酸盐类药物目前常规用于乳腺癌骨转移患者的治疗,以减轻疼痛和骨破坏。目前广泛应用的是唑来膦酸静滴治疗,由于需要住院静滴治疗,因此并不方便,也额外增加了卫生支出;
·在预防由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骼相关事件发面,唑来膦酸的疗效优于伊班膦酸。但是考虑到口服制剂更方便,所以对于倾向口服治疗或难以静滴治疗的患者中,仍可考采用伊班膦酸治疗。
双磷酸盐类药物目前常规用于乳腺癌骨转移患者的治疗,以减轻疼痛和骨破坏。目前广泛应用的是唑来膦酸静滴治疗,但是这对于患者和医院来说都是一项负担。虽然缺乏比较数据,但是伊班膦酸的应用在逐渐增加。在ZICE研究中,来自于英国Cardiff大学的Angela Casbard等为了比较口服伊班膦酸和静滴唑来膦酸对乳腺癌骨转移患者的治疗效果而设计了相关研究,并将其研究结果发表在Lancet Oncol 12月的在线期刊上。
本研究为3期、开放式标签、平行对照、多中心、随机非劣效性3期临床研究,研究在英国的99间医院内进行。入组标准包括经组织学证实的乳腺癌,并经放射学证实出现骨转移。受试者的ECOG一般状态分级为0级至2级,并且她们决定在3个月内采用双磷酸盐类药物治疗,符合上述入组要求的受试者被随机分为两组,两组的疗程都为96周,一组静脉应用唑来膦酸4mg治疗,每3-4周用药一次,另一组每日口服伊班膦酸50mg治疗。研究者采用中央电脑系统将受试者按照1:1的比例随机分为两组,并根据患者目前的化疗方案或拟采用的化疗方案、目前的激素治疗方案或拟采用的激素治疗方案、在过去的3个月中是否发生过骨骼相关事件、由于骨转移的存在拟进行放疗或骨科手术治疗的治疗计划进行分层。本研究的主要非劣效性终点事件为96周内骨骼相关事件发生的频率和时间,研究者对研究结果采用据方案分析法。所有没有脱落的患者目前都已经到了96周的时间点,研究目前正进入长期随访阶段。本研究在ClinicalTrials.gov注册,注册号为NCT00326820。
在2006年1月13日至2010年10月4日之间,伊班膦酸组随机纳入了705名受试者,唑来膦酸组随机纳入了699名受试者,有3名受试者在随机化分组之后就立刻退出了研究。在本研究中,伊班膦酸组和唑来膦酸组各有654名和672名受试者被纳入到最后的按方案分析中。骨骼相关事件的年发生率在伊班膦酸组和唑来膦酸组分别为0.499和0.435,骨骼相关事件的比率为1.148。非劣效性的上限为1.08,因此,我们无法反对下述无效假设——即伊班膦酸的疗效低于唑来膦酸。但是与伊班膦酸组的受试者相比,唑来膦酸组的受试者出现肾毒性反应者更多,伊班膦酸组的704名患者中有172人(24%),唑来膦酸组的697名患者中有226人(32%)。但是下颌骨坏死的发生率在两组中都较低,伊班膦酸组的704名患者中有5人(<1%),唑来膦酸组的697名患者中有9人(1%)。最常见的3级或4级不良反应事件为无力(伊班膦酸组/唑来膦酸组:14%/14%)、骨痛增加(12%/12%)、关节痛(5%/6%)、感染(3%/5%)和恶心或呕吐(6%/5%)。
本研究结果提示在预防由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骼相关事件发面,唑来膦酸的疗效优于伊班膦酸。然而,这两种药物治疗所带来的不良反应都为患者所耐受,口服制剂在使用方面更方便,因此如果患者比较倾向于口服治疗或者在静脉滴注治疗方面存在困难时,仍然可以考虑伊班膦酸口服的治疗方案。
信源地址:http://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onc/article/PIIS1470-2045(13)70539-4/fulltext
(转载自丁香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