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SCO团体会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如下:
1、权利:
(1)在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每年一届的学术年会上,团体会员企业可以获得免费赠送的一个标准展位(位置需选择,不选择则视为放弃);
(2)在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每年一届的学术年会上,团体会员企业可以免赞助费召开专题会;
(3)团体会员企业享有与中国临床肿瘤学会联合,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的权利(需提交申请并得到学会领导获批);
(4)在中国临床肿瘤学会的官网上可免费做公司形象的文字链接或logo链接(不得是广告宣传);
(5)由中国临床肿瘤学会主办的年会学术资料,会为团体会员企业免费派送至少一份。
2、义务:
(1)应每年向中国临床肿瘤学会交纳本年度团体会员费人民币陆万元整;
(2)需保证中国临床肿瘤学会专业学术形象及权益不受损害;
(3)需保证自身企业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4)宣传资料要具有真实、可靠性。
3、退会管理:
(1)对于当年不按时交纳会费的 CSCO 团体会员将不得享受优惠;
(2)对于两年不按时交纳会费的 CSCO 团体会员将视作自动放弃 CSCO 团体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