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中心更名启事

发布时间:2012-05-30 浏览次数:888次 来源: 作者:
  为了便于学术交流和统一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管理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过中国抗癌协会支持同意,并报请国家民政部审查批准和予以登记,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中心将正式更名为“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

  从2005年5月20日起,新的中文名称和公章将正式应用于所有往来文件和相关活动中。

  特此声明。

  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中心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CSCO新公章的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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